小日子就这么过着,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在百无聊赖之时,总感觉钟表上的时针是如此之慢,等到迷迷糊糊睡个午觉之后,也才发现2点而已。
前日,在院子里散步之时,被一粉嘟嘟的小女孩叫了一声“爷爷”之时,我才蓦然惊醒,原来我已不再年少,老之将至。尽管小女孩妈妈有些尴尬,赶紧纠正叫“伯伯”,但我仍免不了丝丝伤感。唉,怪谁呢?稀疏头发和两鬓微霜足以暴露年龄。
人,就是这样的,一年又一年,总有一天,总有一件事,触发某根琴弦,让你蓦然一惊,已经到了老年。
难怪这二年噩耗不断,不是外婆,就是姨妈;不是伯伯,就是姑父,原来时间如此地不等人,他(她)们不得不先走一步,甚至连一句道别都不曾说出。
也难怪,身旁一个个年轻的姑娘小伙在眼前出现,总感觉他(她)们以前是藏在什么地方的,如今齐刷刷站在你面前,都是一副副年轻俊俏的模样,让我眼馋得不得了。
古语曰:“耳畔频闻故人死,眼前但见少年多”,这应该正是一般人中老年的写照吧。
今天周末,坐在窗前随意码点文字,侧身看了下刚过50的老婆,与其说风韵犹存,不如说身材走样似乎更贴切一些。
“执子之手,与之偕老”,风风雨雨,一起走过了20多年。她由妙龄女子悄悄地变成了黄脸太婆,她还是她,但她还是那个她吗?
人过五十,什么都变了。她的曲线还在,但早已不是那么回事,该突的部份不突,不该突的部份天天在突,如梁实秋所言,“牛奶葡萄变成为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
人到老年,譬如登山,一步步爬向人生的最高峰。一路上,尽是绊脚石,曾把自己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阱,使自己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好在我挺过来了,义无反顾地,伤痕累累地。现在回头看看,年轻的一代正在走我所走过的路,跟在我后面,亦步亦趋。
回想过去,我曾做过扑灯之蛾,不知惹火烧身;曾做过挡车之螳,不知危莫甚焉……这种种景象,只有站在高峰之上才能回首看到。
施耐庵云:“人生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此话虽说有点以偏概全,其背后着实有点道理。三十未娶、四十未仕,我看也就这样了,不必强求,放下也罢。
不过,放下的是“欲”而已,再拿起的是生活。不是有句谚语么,“人的生活在四十开始”。从这点看,好像四十以前,那都不懂生活,如愣头苍蝇,到处乱撞。四十以后,好戏才开头。
难怪有些姑娘喜欢大叔,估摸就这意思吧,除了他们钱袋充实、后顾无忧之外,可能她们更喜欢大叔们像是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劳洌!
感乎此,我才再次提起点精神。虽说在单位我已做好了靠边站的准备,但我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因为于某些人所言,老年有些遗憾,但不能有悲哀。
四五十开启新的生活,还不算晚,问题在于,我们的“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何提味。
俗话说得好,“四十不多欲,五十不多情,六十不多食”。如果年届不惑,还想“偷闲学少年”,那自然如秋行春令,倒行逆施;如果徐娘半老,还搔首弄姿,步步留情,自然只会倒人胃口,贻笑大方。
老年人的妙趣,在于认识自己,认识人生,说自己应说之话,做自己能作之事,唱自己能唱之戏,毕竟戏里戏外,都是自己,因为只有到了这个年龄,他(她)才真正懂得这出戏的角色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