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明年年底前清拆违规养殖场-焦点新闻-中国养殖
将对畜禽养殖业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
将约有300至500家养殖场被关、停、转、迁
本报讯(李传智摄影报道)昨日,一份名为《高明区家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出台后,引起了该区养殖户们的高度关注。根据新举措,该区将对全区规模化的畜禽养殖业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这些区域内今后不得新建和扩建各类畜禽类养殖场,并在明年年底前,对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全面关、停、转、迁。
畜禽养殖业污染大于工业污染
高明区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此前,环保部门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高明区目前的养殖业污染已经重于工业、生活污染。
调查结果显示,全区畜禽养殖场COD占全区排放总量的76.19%;氨氮排放量占全区排放总量的76.29%。可见“畜禽养殖业的污染物排放量远大于工业排放量”。环保部门负责人还举了一个例子:根据1头猪每天排放的污水量相当于7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这也比生活污染大得多,应该引起我们极大的重视。”
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高明全区拥有生猪存栏达16.43万头,家禽存栏509.2万羽。目前全区内共有规模化养殖场1620家。
禁养区清拆所有养殖场
根据昨日出台的整治方案,高明区将在区内划定的禁养区包括: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等。
而划定的限养区则包括:国道、省道两侧及城市环城路外侧500米以内的范围;集镇规划区及人口居住比较集中的区域;西江干流、沧江河干流(包括合水河、更楼河、杨梅河、西安河)及哥乐溪、秀丽河、三洲大涌等主要支流两侧100米以外500米以内的范围等。
新方案提出,在禁养区,将对现有畜禽养殖场一律实行关、停、转、迁,今年须完成40%畜禽养殖场的关、停、转、迁,其余60%须在明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在限养区,明年6月底前取缔区域内违章建设的各类养殖场(户),但不包括饲养供自己食用的农户;限养区内经治理无法达标的养殖场须在明年9月底前实现关、停、转、迁。该区明确规定,对禁养区内到期不自行清拆的养殖场一律实施强制清拆。
对此,高明区畜牧技术推广中心有关人士分析认为,该区将有大约300至500家养殖场或被关、停、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