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征求志愿填报日程公布
早报
韩晓蓉
实习生
郑舒雯
庄成青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发布了“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征求志愿问答”,公布了征求志愿各个批次的填报时间。
据介绍,如果某所院校在相应招生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批]按考生志愿表所填的平行志愿(含外省市高校的加分投档生源)的录取结束后,还未完成招生计划,该校就要进行征求志愿的录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会在“上海招考热线”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名单及余额计划。
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征求志愿的填报。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和已经被录取的考生都不能填报征求志愿。
如果达到相应招生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又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可以填报征求志愿,可于下列时间到报名的区(县)招考机构或根据各区(县)招考机构安排到毕业中学查询:第一批本科:7月16日下午;第二批本科:7月25日下午;高职(专科)
批:8月10日下午。
准备参加征求志愿的考生届时可在“上海招考热线”上下载或到报名所在区(县)高招办索取“缺额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一览表”,根据缺额计划以及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院校、专业,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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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考试院提醒,每批征求志愿填报时限终止,填报系统将及时关闭,不再接受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的填报规则是:每一批按平行志愿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都有向达到每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的环节。考生从“上海招考热线”上下载或从区(县)招考机构或所在中学拿到“征求志愿专业计划缺额表”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填报自己愿去的学校与专业。征求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择优录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征求志愿不实行填报外省市高校加分投档*策。第一批本科征求志愿和第二批本科批次征求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10所院校;第三批高职(专科)征求志愿不限院校数量。每所院校最多可填3个专业志愿。
考试院提醒,考生对待征求志愿一定要慎重。虽然征求志愿阶段时间比较紧,但考生还应通过各种途径,对相关院校、专业进行比较分析,填报适合自己的院校和专业,以利于今后的学习和发展。
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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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本科征求志愿:
7月16日13:00至17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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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
7月25日13:00至26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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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科)
批征求志愿:
8月10日13:00至11日13:00。